各村委会、护林员、联村干部: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中洲镇村级专职巡山护林员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村级专职巡山护林员职责和任务
村级专职巡山护林员负责本责任区范围内巡山护林,履行以下职责和任务:
1、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提高群众护林防火等资源保护意识;
2、巡视责任管护区内的山林,每天做好台帐登记;
3、对进山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建立进山人员登记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人员进山(旅游景点除外),收缴进山人员的火柴、打火机、香烟等引火工具,杜绝明火上山,发现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等行为应立即制止;
4、监督责任区内林木凭证采伐,预防、阻止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
5、发现破坏山林、森林火情等情况,立即报告村、当地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防火组织,并主动协助处理;
6、防止其他危害及破坏森林事件;
7、协助做好营林生产等其他林业工作;
8、协助做好本村范围内外插花山管护工作。
二、村级专职巡山护林员的考核及奖罚措施
(一)村级专职巡山护林员采用村两委管理,乡镇、村共同考核办法。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林业主管部门不定期督查。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各村与专职巡山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村级专职巡山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区和岗位职责,建立考核制度。全年(雨天除外)实行全天在岗在位。
2、村级专职巡山护林员配备必需的装备,做到一遇火情能及时报警,及时扑救。
3、对专职巡山护林员实行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
(1)合格:对进山人员登记台帐清楚,熟悉地块、道路、线路,准确掌握边界区分,搞好与毗邻的联防工作。熟知林业政策和防火知识,责任心强,不迟到、不早退、不缺位,全年出勤率100%(雨天除外),责任区内全年无火警(火)、林木滥(盗)伐现象等破坏森林行为发生。考核合格的,管护费全额发放。
(2)不合格:对进山人员登记台帐不清,管护不力,野外火源(用火)管理不严。对不合格及失职的专职护林员进行如下处罚:巡山一次不到位,扣罚工资50元,所辖山林每发生一次火警扣罚300元,每发生一次火灾面积1—50公顷扣罚500元,面积在50-100公顷扣罚1000元,每发生一次重大火灾(面积100公顷以上)扣罚全年工资并除名。每发生一次破坏山林行为扣除200元。对不合格专职护林员,村两委、林场必须解聘调换。村两委、林场不予解聘调换的,县停拨下年度护林员工资。
(3)对年度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护林员的工资每半年镇政府根据各护林员管护情况及台帐记录等考核后发放。
三、巡山护林员台帐登记内容及要求
1、填好年月日。
2、气候:填写晴天或雨天或阴天或下雪天。
3、森林火险等级:在森林防火期内即从11月1日起到第二年的4月30日这6个月内每天都填写,看电视就知道。
4、野外巡山线路:从出发地到回村线路。
5、野外巡山存在情况:何人到何地干何事等,都要详细记好。
6、野外用火:发现有人用火要制止并要处罚等情况要登记。
7、乱砍滥伐:发现情况要制止、报告并及时处理登记好。
8、乱捕滥猎:发现情况要登记并报告。
9、林业政策宣传:宣传内容、次数要登记。
四、考核程序:
先由村委会提出考核意见,村主任签字,然后再由镇领导签署考核意见,凭考核结果发放护林员工资,但村两委不得克扣巡山护林员的工资,如村委会或护林员不及时把巡山日记送镇考核,镇政府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扣发巡山护林员的工资。
中洲镇人民政府
二OO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