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中洲镇人民政府文件
中政【2006】18 号
关于明确来料加工发展目标及有关政策的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2005年度,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我镇的来料加工已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为进一步提升和发展来料加工业,实现来料加工业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推进并深化“工业兴镇”战略的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认识,明确思路
1、发展来料加工业是工业兴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增加收入的有效途径,是切合我镇实际,大有可为的发展路子,对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培育农民市场意识、创业意识,推动中洲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以集镇为中心,以“一镇一品”为突破点,以服装、布工艺品和针织为重心,积极培育来料加工扩散型企业。以农村为基地,以闲散劳动力为依托,以串珠、缝珠片为主导,积极构建全民参与的百姓块状经济。
二、工作目标
2006年新培育来料加工经纪人6名,月平均加工人数在1600人以上,年加工费收入达300万元以上,发展专业村2个,新办来料加工企业2个(其中扩散型来料加工企业1家)。
三、进一步加大来料加工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1、对从事手工来料加工业务的原有经纪人,年加工费在20万元以上(含)的年终奖励500元;35万元以上(含)奖励1000元,并争取县政府按加工费2%的奖励政策。
2、原有来料加工生产企业,年加工费在20万元以上的年终奖300元,35万元以上(含)的奖500元,50万元以上(含)的奖800元,(若属扩散型生产企业,积极争取县政府的按加工费2%的奖励政策)。
3、对新培育的从事手工来料加工的经纪人,生产三个月以上,年加工费5-10万元,年终奖励300元,10万元以上(含)奖励500元。20万元以上(含)奖励800元;35万元以上(含)奖励1000元,并争取县政府按加工费2%的奖励政策。
4、重点培育创办服装、布工艺品和针织为主的来料加工企业,凡一次性购买生产设备5台以上,连续生产时间6个月以上的,每台奖200元,设备总投资在5万元以上(含),并申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镇政府再奖励1000元。
5、大力扶持创办其他来料加工企业
有场地、有设备,投资规模在2-5万元的,连续生产6个月以上,年终奖励1000元,投资规模在5万元以上,并申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镇政府一次性奖励2000元。
6、鼓励各村主要干部积极组织来料加工,人数在100人以上,产品加工费达到20万元以上的,经镇来料加工办公室认可,年终一次性给予村主要干部奖励200-500元,并争取县政府有关来料加工专业村的奖励。
以上奖励不含县政府对来料加工的奖励。
四、加强领导,明确要求
1、镇来料加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镇来料加工业的领导,协调各方力量参与到来料加工业中来,并做好宣传、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2、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强对来料加工业的高度重视,把它摆在村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
3、鼓励在群众中威信高、号召力强、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来充当加工经纪人,鼓励各界人士向党委、政府提供来料加工信息。
4、做到认识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服务到人。
五、本文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中政〔2005〕27号文件作废。
中洲镇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